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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拉丈夫和儿子住在自家别墅,为何还要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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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拉凭借个人能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顺利逃出“欲加之罪”的惩罚,这使泰国军政府气急败坏,转而一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其房子还在,丈夫和孩子还在,只要对其房产和家人动点脑筋,照样可以令其心碎。

就在英拉离开泰国没几天,司法部门就按照政府的旨意,将英拉在首都曼谷的一套别墅没收,尽管里面还住着英拉的亲人-丈夫和儿子,但是早早“咸菜烧豆腐-有言在先”,要想继续住下去,必须按月上交房租。

这样的措施真够歹毒的,住在自家的房子里,还要交房租,这是天底下未有之奇闻,也只有泰国军政府才能够“神机妙算”,技高一筹。

按理,如果被执行人仅有一套住宅,那是不应该被扣押的;就算有若干套房产,也不可全部没收,而应该保留一套供其居住和生活,这是公民最起码的权利;英拉如果触犯法律,应针对其个人进行惩处,为什么要让其丈夫和儿子一同跟着受罪?政府的不人道做法由此可见一斑。

再说,“大米收购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英拉基于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施行的,身为总理的英拉只能负责统筹谋划,顶层设计,根本不可能面面俱到,至于监管层面,应由相关部门派员专事督查,怎能将其中的贪腐问题怪罪于英拉头上?

如果只对人不对事,专门找茬,不给人犯错的机会,则以后谁还敢挑重担,以无畏的精神破浪前行呢?

军政府首脑觊觎总理一职恐怕良久,英拉如此年轻有为,深得百姓爱戴,无疑成了巴育将军登上总理宝座的绊脚石,于是便不难理解治罪英拉总理的缘由了。

但无论如何政府都不应该让英拉的家人住在自家的房子里还要上交房租费,这样的手段明显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嫌疑,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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